各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及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师德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业务条件:
1、讲师、助教申报者必须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制定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的指导意见》(西交人【2015】94号)中讲师业务条件和助教业务条件,并取得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申报者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聘任业务条件。
(三)资历条件
1、讲师职务:
(1) 获得博士学位者,来校报到的下个月可聘为讲师职务。
(2) 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助教职务至2017年9月30日满二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后担任助教职务至2017年9月30日满四年者,可申报讲师职务。
2、教师以外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务:
(1) 获得博士学位者,来校报到的下个月可聘为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获得硕士学位后至2017年9月30日且任初级职务满二年者;
(3)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至2017年9月30日工作满五年且任初级职务满四年者;
(4) 获得大专学历后至2017年9月30日工作满七年且任初级职务满五年者;
(5)200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本科学历且任初级职务至2017年9月30日满四年者;
(6)200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大专学历且任初级职务至2017年9月30日满五年者。
受聘者除满足上述(2)、(3)、(4)、(5)、(6)相关学历及工作年限的要求,还须完成规定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
卫生系列、财会系列中级职务申报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初级职务任职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者来校报到的下一个月可聘为相应系列初级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来校至2017年9月30日工作满一年,完成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申报本系列初级职务。
(四)外语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五)近五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高一级职务:
(1)违反国家政策、法令,严重或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制度或劳动纪律;
(2)在职务聘任工作中有不正当行为或干扰聘任工作;
(3)有伪造学历证明,谎报、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5)在编不在岗,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职工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
(6)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公共服务职责及应接受的培训任务者;
(7)学校其他规定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
二、聘任办法
1、各类中、初级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院(部)组织评聘组评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对聘任结果须在单位进行公示。
2、中级职务岗位聘任的比例,按照硕士学位及以上可按符合条件人员数聘任;本科及以下学历可按符合条件人员数的70%聘任。
3、填写表格分类:
应聘者均在西安交通大学主页教师平台中按照申报类型填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讲师用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用表),《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审定表》(各类初级人员用表),填报后提交所在系(所),经系所、学院(部、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4、请相关教职工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一份)报学院办公室。
理学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