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相关教职工:
为吸引和培养一批在学术或工程领域取得显著业绩、具有突出科技创新能力的海外青年人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我校共同设立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引进项目,资助优秀外籍(境外)和海外留学博士在“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简介
2020年度计划资助60人,其中外籍不少于30人,资助期限2-4年。博士后薪酬20万元/年,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学校共同承担;社会保险、租房补贴由学校承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1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本国排名前10。
4.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显著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校内在站博士后申请者,须为学校报送材料时间节点前6个月内进站者。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9月之前,申请人可随时申报,学校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适时组织遴选。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学校按照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推荐人选,以6月15日、9月15日为报送申报材料节点,分两批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备案。学校本年度遴选工作9月1日之前完成。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以下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表请在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网址://pdc.amblrdc.com/fwzn/zlxz.htm)
2.学院(部)推荐
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术评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
3.学校组织评审
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备案。
理学院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