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名范围
发明创业成果奖于2005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准,由中国发明协会设立,是首个为发明家设立的国家最高奖项。发明创业奖提名范围包括:
(一)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二)获得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和特别奖的项目。
(三)其他优秀发明创业成果。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向本单位征集申报意向,填写《发明创业成果奖提名汇总表》(见附件1),于1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079190@qq.com。
(二)《发明创业成果奖提名书》(见附件2)是发明创业成果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成果申报人按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纸质提名书要求一式2份、双面打印,主件、附件一并胶装(半包)。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位于附件2第17-23页)详细规范了提名书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请成果申报人填写提名书前认真阅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四)学校将提前组织项目公示,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不超过10件)。
联系人:刘兴华,电话:029-82668330,邮箱:50079190@qq.com
中国发明协会通知网址://www.cainet.org.cn/html/8158.html
中国发明协会延期提交通知网址://www.cainet.org.cn/html/8161.html